温州网讯 近日,瑞安法院调解了一起因商品不符广告引发的网购合同纠纷案。今天,老师伯就来讲一讲这起网购维权案。
这正是:
商家网售奶粉,
广告糊弄众人;
只因夸大其词,
最终赔偿折本!
今年9月28日,许女士在淘宝天猫上的一家母婴用品旗舰店购买了12罐婴儿配方羊奶粉,支付货款4728元。
卖家在销售奶粉的网页上称这是“中国首款非转基因配方奶粉,剖腹产专供奶粉,解决易上火奶粉,解决抵抗力弱奶粉”。收货后,许女士却发现,她购买的奶粉不属于具有保健功能及疾病防治功能的保健品。
今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广告法》第17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于是,许女士以此为依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许女士认为,卖家的广告含有“中国首款”等虚假、夸大的内容,属于虚假宣传,违反了新《广告法》的规定。10月19日,她向瑞安法院起诉,要求该湖南卖家退还货款并赔偿3倍货款。
瑞安法院受理案件后,通过庭前调解,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卖家退款并赔偿1倍货款,许女士则退还货物。据悉,昨天,卖家已将款项汇至法院账户,由法院转交,而许女士也已于当日寄还货物。芮萱
法官提醒“剁手党”,根据新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不用再大费周章到被告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