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苑广阔
出售白酒和啤酒给两名初中女生,致其中1名女生醉酒后人事不省住进了医院。最近,重庆大足一家超市因为这事被警方通报给了商务部门,于近日受到2000元罚款,而且还面临民事赔偿责任。(10月11日《重庆商报》)
这名烂醉如泥的初中女生没有发生意外,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但是背后反映出来的问题,却值得警醒与深思。在国内,别说是中学生,就是小学生到商场、超市尤其是一些路边商店购买各种酒类产品,也可以畅通无阻,想买多少就买多少。但实际上早在2006年国家商务部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条例》中就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并且商家应当在显著位置张贴禁售标识,违反规定者将责令改正或罚款。
而记者的明察暗访却表明,这样的规定已然流于形式,所采访的商家也几乎全军覆没,没有一家真正向未成年人售酒说不。而当记者向这些商家提起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的时候,商家几乎异口同声地表示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或者说无法判断当事人是否为未成年人。可以肯定的是,这其中必然有部分商家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以“不知道”“无法判断年龄”作为推卸自身责任的借口,但是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政府有关部门在这方面宣传和引导力度的不够,执法力度的不够。
酒精类产品对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可想而知,更别说醉酒以后的未成年人可能会做出很多荒唐乃至违法犯罪的事情来。所以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对向未成年人售酒说不,想方设法在未成年人和酒精之间筑起一道绝缘墙。以美国为例,不但有专门的《禁止未成年饮酒法》,对未成年人买酒、饮酒背后的商家、父母等等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有着明确而详细的规定,而且各个州在这方面也是高招迭出。比如一些州的警察会经常安排未成年人去买酒,一旦商家没有查看其身份证而把酒卖给了他,那么马上就会收到法院的传票,接受法律的处罚,甚至面临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
这种做法很有点“钓鱼执法”的意味,但是因为其最终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所以美国人都对此保持了最大的宽容与理解。正是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未成年不能喝酒,不能向未成年人卖酒,几乎成为人人皆知的法律,并且能够得到严格的遵守。回头看看国内,情况显然严峻得多,究其原因,还是在于国家的法律规定没有得到严格的贯彻执行,商家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戒。
为此,我们除了呼吁商家多点社会责任感,也多点对未成年人的爱护之心,不要见利忘义的同时,关键还得依靠政府职能部门的严格执法,坚决给那些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商家强制“戒酒”,就像重庆大足县一样,对违规的商家该警告警告,该罚款罚款,让其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得不偿失,自然不敢再犯。(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