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通讯员罗程 武海蓝)9月29日,宣恩县高罗镇食药监所为辖区内出售的散装白酒全部贴上散装白酒“身份标签”,标志着该县正式落实散装白酒“身份证”制度。
该县规定全县散装白酒经营户必须将白酒的生产厂商、生产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制酒原料及酒精浓度等信息,准确填入由县食药监局统一印制的散装白酒“身份标签”上,然后粘贴在盛装容器的显眼位置,便于消费者监督投诉。填写内容必须与事实相符,违者将按规定处罚。
下一步,该县将加强对进入市场的散装白酒从严监管,特别是把偏僻乡镇市场销售散装白酒、农村酒宴用散装白酒作为监管重点,发现经营散装白酒不佩戴“身份标签”,将按新《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严肃追责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