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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镇大面”商标个人不予注册 不宜为一家独占使用

时间:2015/9/16 11:00:41 来源:苏报

□苏报记者尤薇

“‘枫镇大面’商标差点被个人注册”,昨天同得兴老板肖伟民拿出刚收到的国家商标局来函,长舒了一口气。据他介绍,此次国家商标局决定“枫镇大面”商标不予注册,持续近两年的“枫镇大面”商标注册“官司”,基本落定。

“枫镇大面”商标初审公示

引发餐饮烹饪行业轩然大波

苏州“一碗面”中的枫镇大面历史悠久,据传说,苏州原来的面基本上都是红汤,有一年乾隆下江南恰逢夏天,枫桥镇一家开小面店的张店主接下生意,头天下午去买作料时,路上遇到一位中年妇女,由于给老父买药的钱被偷,正哭得伤心,张店主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她。回店才想起第二天烧面没有作料,郁闷之下边喝酒浇愁边吊高汤烧浇头,昏沉中误将喝剩的残酒倒入锅中,第二天早上起来,才发现未加酱油等调料的白焖肉居然喷香扑鼻,乾隆吃后连连称好,并赐名“枫镇白汤大肉面”,从此枫镇大面名闻遐迩。去年同得兴枫镇大面在《舌尖上的中国》亮相,更是名声大噪。

“从国家商标局初审公告中,发现‘枫镇大面’申请商标已初审通过”,据肖伟民介绍,2013年底,他从国家商标局官网上看到,苏州汇诚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自然人周斌,申请了“枫镇大面”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3类“面馆、餐馆”等服务上,并已通过初审。该商标初审公告日期为2013年12月6日,三个月满如无异议,将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枫镇大面”品牌由周斌一人独享专用权。

“流传了百余年的苏州枫镇大面,居然要变成个人商标了”,这一消息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并引发苏州市烹饪协会、中国烹饪协会高度关注。

苏州两老字号提出异议“枫镇大面”应由行业共同使用

2013年底,老字号朱鸿兴、同得兴分别向国家商标局发去《商标异议书》,认为枫镇大面源于枫桥镇,大面是指面上加焖肉等浇头,已被约定俗成为产品名称,且已收入各种典籍、地方志、食谱中,枫镇大面不能为个别经营者单独使用,而是所有经营者都有权共同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予以注册,并提供了《苏州传统食品名录》《苏州食话》等书籍杂志。

苏州市烹饪协会、中国烹饪协会也分别向国家商标局发函支持,市烹饪协会认为枫镇大面是苏州面馆业在夏季供应的特色品种,已有较长历史,深受消费者欢迎,近年来苏州众多面馆都推广供应枫镇大面,这是商品的通用名称,各面馆都有权使用。申请注册者并不属于苏州实体面馆,也不生产枫镇大面,“枫镇大面”理应由全行业共同使用维护。

“枫镇大面”不宜为一家独占使用

国家商标局决定“不予注册”

历时近2年,此次国家商标局发出《第11466694号“枫镇大面”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中明确,朱鸿兴、同得兴对被异议人周斌经国家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386期《商标公告》第11466694号“枫镇大面”商标提出异议,国家商标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国家商标局认为,两异议人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枫镇大面”代表苏州地区广为流传的面点产品的传统做法和通用名称,不宜为一家独占使用,将“枫镇大面”作为商标注册使用于“面馆、餐馆”等服务上,直接表示了指定服务的内容特点,不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决定“枫镇大面”商标不予注册。被异议人如对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枫镇大面”商标之争敲响警钟 地域文化品牌保护要多方合力

“还真没想到枫镇大面被申请注册商标”,据肖伟民介绍,近年来他先后4次商标维权,然而“枫镇大面”申请注册的“蹊跷官司”,还是第一次碰到,“幸亏店里设立专门的商标维护员,经常关注国家商标局的相关商标公告信息,不然真要‘大意失荆州’了”。

市烹饪协会也是首次碰到此类“商标官司”,据市烹饪协会会长华永根介绍,苏州传统知名菜肴点心就有几百个品种,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如何更好保护、传承、发扬这些的宝贵财产,是一个全新的课题。

扬州炒饭的商标申请注册提供了“前车之鉴”。据业内人士介绍,从2000年扬州市烹饪协会,向国家商标局递交集体商标注册申请,10年内三度申请均被驳回,最终申请注册方放弃扬州炒饭的专用权,并变更商标注册类型,只注册商标图样才获得成功。

从松鼠鳜鱼、清熘虾仁、三件子到枫镇大面,苏州传统产品品牌资源,是尚未开挖的“潜力股”。据业内人士分析,目前传统产品品牌资源领域属于“放任自流”,“枫镇大面”被个人申请注册商标,对苏州传统地域文化产品的保护传承发扬,敲响了警钟。

业内人士呼吁,苏州传统产品品牌资源的保护开发,需要多方协同明确责任,既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的重视,也需要传承企业的合力,规范有序有“章法”,才能共同保护、打造苏州“城市名片”。

追问

传统品牌商标“官司”为啥屡见不鲜

苏报讯(记者 尤薇)“商标‘官司’已司空见惯”,昨天据市区不少老字号介绍,近几年老字号商标“官司”日渐增多,各种“蹊跷官司”不断出现,让老字号企业防不胜防。

本报去年11月7日A06版报道的《“万福兴”商标侵权“痛”在哪里?》,“万福兴”碰到的“蹊跷官司”如出一辙,开了100多年的中华老字号糕团店万福兴,服务商标在2009年就被地址为皮市街一小区的李杰注册,万福兴糕团店还被投诉侵权“万福兴”商标。

据有关部门统计,这几年苏州老字号企业中,像“万福兴”一样遭遇商标问题困扰的不止一家。“松鹤楼”是苏州餐饮企业中的一家百年老店,但4年前,其企业字号“松鹤楼”三个字在湖州被一家餐饮企业注册登记成企业名称。姑苏区工商部门去年的调查报告显示,调查的我市72家老字号企业中,有近半数在30余年中不同程度遭遇过商标侵权之痛。

本地传统品牌商标“官司”为啥屡见不鲜?

据市老字号协会会长储敏慧介绍,苏州传统字号、传统特产品牌资源丰富。老字号协会会员已从2005年的首批32家,发展到目前的70多家,我市入选中国商联会“中华老字号”协会的会员数占全省三分之一,超过南京,今年6月,省商务厅全省首批认定“江苏老字号”名单中,苏州遥遥领先。

“计划经济时代老字号没有商标意识”,据介绍,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企业重新注册商标,本地不少老字号在“稀里糊涂”中丧失阵地,采芝斋“采芝斋”商标就花落多家,上海一家企业注册糖果炒货类“采芝斋”,杭州一家企业注册藕粉等类别。

近10年来,老字号商标更是成为“香饽饽”。据储敏慧介绍,随着企业字号登记的地方化,商标取代企业字号,成为企业最重视的“命脉”,近年来本地传统产品走出苏州,进入全国、国际大舞台,地域传统品牌商标的巨大潜力和市场前景,成为老字号商标被“哄抢”的关键因素。从此次出现的“枫镇大面”商标之争看,对传统品牌资源“争夺战”,已从老字号品牌商标,进入范围更广、更复杂的地域传统产品领域。

在饱尝惨痛教训中,本地老字号越来越重视传统品牌的保护,1996年黄天源在和上海一家企业商标侵权“官司”中获胜,获赔10万元。2012年得月楼起诉新俊得月楼(武汉)侵害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经判决获赔10万元。此次本地两家知名企业联手对“枫镇大面”商标提出异议,也是由企业率先发现,本地品牌企业、行业协会迅速反应。然而,面对日渐错综复杂的商标品牌资源争夺战,本地相关方面如何从被动应战到主动出击,还有待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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