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晚报讯 (记者 黄筱逸 通讯员 赖春) 炎炎夏日,来一根酸酸甜甜的“碎冰冰”是一件惬意的事,可是当你花比以往更低的价格买到的“碎冰冰”时,吃起来能否安心?近日,柳城县工商局和县质监局查办了一起销售侵犯品牌碎冰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对违法经营者罚款1万元。
7月上旬,柳城县工商局和质监局接到市民举报称,在柳城县,有人利用某品牌碎冰冰的商标,对外进行销售假冒产品。经工作人员进行走访,发现确实有此事。
在县城的城乡接合部某批发部市场内,经过工作人员检查,这家批发部的仓库内存放着700余支涉嫌假冒品牌商标的碎冰冰。随后几天的时间里,根据当事人的出货名单,执法人员又陆续从各个乡镇等处,收回1007支涉嫌假冒的碎冰冰。
经该品牌碎冰冰的工作人员辨认,这1707支果味碎冰冰2014年的老包装,但一般消费者是分辨不出来的。该公司出具了鉴定报告,认定这1707支果味碎冰冰实为假冒产品。执法人员查实后依法扣押了这批侵权食品,对违法经营者罚款1万元。
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购买商品最好到正规超市和商店,一旦发现身边有疑似假冒伪劣产品,请立刻拨打12315或直接向所在地工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