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的2015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显示,2批次膨化食品被检出不合格。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国抽(地方承担)信息涉及20大类577批次样品,包括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550批次,不合格样品27批次。这些样品是2015年3月至6月在企业成品库(已检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大型餐馆、快餐店等地点抽取的。
其中,抽检薯类及膨化食品16批次。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膨化食品卫生标准》(GB17401-2003)、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的通知》(食品整治办〔2009〕5号)等标准、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膨化食品中品质指标、重金属、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指标等25个指标。
结果显示,产品不合格2批次。标识四川省香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叫花鸡素食(焙烤型膨化食品)检出不得使用的山梨酸,标识资阳市虹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战斗鸡麻辣素食(膨化食品)检出不得使用的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