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按照新标准执行,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爱心营养餐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加强爱心营养餐专项资金管理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使爱心营养餐工程真正成为学生高兴、家长放心、百姓满意的民心工程。”记者日前从区教育局了解到,从今年开始,我区义务教育阶段“爱心营养餐”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75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元,即一天一餐,每周五天,每餐标准从3.75元提高到5元。
2005年,我区开始实施“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为农村中小学低收入家庭子女提供每周2至3餐荤素搭配、营养合理的营养餐,并逐步建立健全运行保障体系,对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形式、就餐方式、资金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按照规定,“爱心营养餐”根据“应助尽助”的原则开展,资助对象主要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收入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等四类未成年人。每年开学期间,由相关人员向学校或社区提出申请,经由相关部门确认后,即可享受。
为做到“公平公正”,我区每年对资助对象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认真、准确界定营养改善计划享受学生,及时调整资助对象名单。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堂信息公开制度,并通过信息公示栏、官方网站、微博、新闻媒体平台等方式,重点对营养改善受助学生人数、资助标准、财务收支和结余情况等予以公开,宣传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及时回应学生和家长的关注。同时,建立举报制度,接受学生及家长的投诉和社会监督。
在学校食堂安全、营养管理方面,我区还要求设有食堂的学校坚持公开运作,严把食品采购、烹饪制作、学生用餐、卫生监督等环节,规定学校不得为图方便,以火腿肠、松花蛋、咸鸭蛋来替代营养餐,并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和特点,针对其身体发育过程中的营养需求,充分挖掘当地饮食资源,开发一批成本合理、科学营养的菜谱,让学生享受到“数量足、味道好、质量高”的爱心营养餐。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区已经累计资助学生达47000人次,资助资金超过了千万元。来源: 定海新闻网-今日定海 作者:记者 毛武瑛 通讯员 刘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