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2015年省级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共抽检样品401批次,合格393批次,不合格8批次。
本次发布的监督抽检食品涉及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调味品、焙烤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类及其制品、蜂产品等11类。
抽检发现,标称吉林省杞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次 杞参牌纯花椒粉铅项目不合格;标称黑龙江省绥化市井河酱油厂生产的一批次候焕男尚品香鲜酱油氨基酸态氮项目不合格;标称鹤岗市兴安区华维酿造食品厂生产的一批次华维黄豆母油添加了不得使用的甜蜜素;标称集贤县祥源调味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祥源黄豆酱油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标称黑龙江省依安县御厨酱油厂生产的一批次御厨酱油氨基酸态氮项目不合格;标称牡丹江市东安区佳美食品厂生产的一批次乡合园阿妈妮可口萝卜添加了不得使用的对羟基苯甲酸乙酯;标称鸡东县方友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方友原汁酱油氨基酸态氮项目不合格。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已在第一时间通知辖区食品监管部门,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彻查问题原因,全面进行整改,依法严厉查处。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拔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