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2015年第1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共抽检148批次,其中合格144批次。
本次抽检涉及蛋及蛋制品、调味品、糕点、粮食及粮食制品等14大类食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 7099-200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00余个指标。
针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不合格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核查处置,依法立案查处,并要求涉及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主动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