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李绍龙报道:房县一茶场未取得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编号,却在生产的茶叶包装上违法使用相关标志。近日,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茶场处以1万元罚款。
此前,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房县某茶场在茶叶包装上违法使用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编号标志。通过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查获12公斤违法使用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编号标志的茶叶产品。执法人员对该茶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茶叶12公斤并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