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天津一调味品企业被处罚

时间:2015/5/14 16:09:47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开天津市意生源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小磨香油产品案件信息,详情如下: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

   信息公开表

   津静 市场监管食公开案字〔2015〕001号

被处罚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天津市意生源调味品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周光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静)市场监管罚字[2015]zj033号
案由:天津市意生源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小磨香油产品案。
违法的主要事实:2014年10月22日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受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天津市意生源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香油(生产日期:2014年08月15日)进行风险监测,经抽样检验,该批产品所检项目中“邻苯二甲酸二丁脂(DBP)”项目不符合《关于2014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部分风险检测项目问题样品研判参考值的说明》的要求(检验报告编号:GCFX02-0351-2014)。
行政处罚种类:1、责令改正;2、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3、处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工商银行静海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天津市静海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15年4月3日


相关搜索: 调味品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