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一卤菜店在制作卤味时掺入工业双氧水,若顾客长期食用可能致癌。1月2日,宜昌西陵公安分局窑湾派出所通报称,目前已对该卤菜店老板李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窑湾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去年11月25日,该所民警配合宜昌食品药品监督局到当地望州村一平房例行检查。在一家卤味作坊,执法人员从冰箱内找到少许猪耳朵、牛肉等半成品,并找到一桶双氧水。
“卤菜掺入双氧水,可增强食物光泽,若长期食用可能致癌。”现场执法人员介绍,这是《食品安全法》中明文禁止的。为慎重起见,执法人员取走若干样品,送往外省专业检验中心鉴定。12月16日,鉴定结果出炉,这批抽检样品中,均含有工业过氧化氢(双氧水)成分,对人体有害。随后,宜昌食药部门将该案移交西陵警方,窑湾派出所遂将卤菜店老板李某抓获。
李某是外地人,来宜昌经营卤菜店多年。他交代,今年10月起,他在自己卤菜作坊内加工食品时,使用双氧水浸泡、清洗食材,以提高卤菜加工后的颜色品质,加工过后,再搬运至自己的卤菜店内出售。
目前,李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西陵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童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