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郭宏鹏 通讯员肖康 为改善豆芽外观获取更多利润,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渗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近日,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查明,唐某从2012年2月以来,通过电话定购、汇款邮购的方式,从贵州省购买AB种子处理剂用于生产食品黄豆芽和绿豆芽,并在芦溪乡市场上销售渗入AB种子处理剂的黄豆芽和绿豆芽长达两年之久,共生产1万斤左右的黄豆芽,1.5万斤左右的绿豆芽,总共销售的豆芽金额在3万至3.5万元。案发后,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赔了非法所得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