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海沧的关先生一家有每天饮用鲜牛奶的习惯。近日,关先生花了64.8元在住所楼下的超市购买了一箱鲜牛奶。岂料,小孩饮用后出现了腹泻、眼睛肿痛等不良反应。细细检查所购买的牛奶后,关先生发现该箱牛奶的生产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保质期为6个月,然而尚处保质期内的牛奶却已结块、变酸。在向该超市反映无果后,关先生拨打了12315进行投诉。12315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对关先生所购买的鲜牛奶和购物小票进行了核实确认。最终,被诉超市按照商品10倍的价格赔偿关先生人民币6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