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市食品店抽检 查出违规使用膨松剂
扬子晚报讯 (通讯员 易初 记者 季娜娜)最近,无锡市卫监部门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自制面制品含铝膨松剂抽检工作,发现有些单位在使用过程中违规使用了含铝膨松剂。
据悉,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所以油条、馒头、包子等使用量较大的品种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小吃店为重点场所,抽检了油炸面制品15件、小麦粉面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35件,对样品中的膨松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进行检测,15件油炸面制品中有1件油条不合格,35件小麦粉面制品有2件馒头、5件有馅的包子判定不合格。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也就是统一俗称的明矾,是使用较多的含铝食品添加剂,主要作为膨松剂用于面制品,常常出现在面粉、馒头、面条、油条、麻花、粉条、面包、膨化食品和其它面制品中。根据今年6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加强餐饮服务环节自制面制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改用无铝泡打粉、酵母、无铝复合膨松剂等替代;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严格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成品中铝的残留量应小于等于100mg/kg。卫监部门将对本次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面制品根据《食品安全法》进行相关行政处罚,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