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记者褚晓静)记者从黑龙江省食药监局了解到,《黑龙江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试行)》已于近日实施。今后龙江居民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时限由原来的70个工作日缩短至最长不超过40个工作日。
根据《规范》,许可机关收到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实施现场核查时,生产加工场所所在地的县(区、分)局必须委派1名观察员按时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观察员的职责主要是对审查组和申请人在审查活动中的行为进行监督;负责维护现场核查秩序;及时向委派部门报告审查情况,对审查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同时向许可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