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晶)2014年第三季度,长春市工商局组织并委托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长春地区流通领域食品的15个品种150个批次进行了抽样检测,其中,25个批次不合格,在法定复检申请期限内,该25个批次的食品被检测人及标称生产企业对检测结果未提出异议。
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之规定,长春市工商局要求有关经营者自接到检测结果之日起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其他食品经营者也应将相同批次的食品下架退市。查询不合格食品详情,请登录长春市工商局网站:http:∥www.ccgs.gov.cn。(来源:新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