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南昌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批准逮捕了销售病死猪、母猪等猪肉的犯罪嫌疑人何某。
何某自2008年开始以每头100-300元的价格收购死猪以及母猪等,然后运到南昌市区官某两兄弟开的黑屠宰点,凭死猪新鲜程度以每斤2-2.5元的价格购买。死猪屠杀后,白条肉及猪脚以每斤4.5-5元的价格,排骨以每斤2元的价格销售到南昌市及周边的县市,这些猪肉有的生产成熏肉,有的直接在菜市场卖掉。从查获销售病死猪的账本统计得出,官某两兄弟近年来累计共卖出病死猪肉、猪脚、排骨有5吨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