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斤大米运至广州后,因带有浓重的化学药品气味被买家拒收,米厂损失惨重。6月26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司机同意赔偿新干县某米厂损失25.6万元。
2013年12月12日,货车司机吴某刚卸完一车农药,连车厢也懒得清洗就前往新干县某米厂装运泰国丝苗精米至广州市。货到广州后,因精米沾染上异味被买家拒收,吴某无奈只得将精米运回。新干县某米厂要求赔偿无果,遂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令被告赔偿损失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