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广西“万斤病死猪肉加工案”19日下午在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欧某等人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到7个月不等,或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到50万元不等。
经警方查实,欧某原是一名屠宰户,妻子吴某平时主要做熟食销售。在到乡村收购生猪时,吴某发现一些农村养殖户家里的猪生病了就会以每头30至200元不等的价格便宜出售。欧某开始收购病死猪回来屠宰后加工。一头不到200元的猪经加工后,欧某以每公斤10元至18元不等的价格卖出,从中牟取暴利。欧某的儿子小敏还帮助家人推销病死猪肉,销售获利父子对半分成。欧家总共收购了上万斤的病死猪肉,在地下作坊里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