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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退货”,商家攥紧救命稻草

时间:2014/3/16 9:00:08 来源:三峡新闻网

(记者朱延筠)昨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新消法首次规定通过网购等方式购买商品(除特定商品外),收到货品7天内,无需说明理由都可退货。但新消法也规定,消费者定做等4类商品不能无理由退货。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记者登录淘宝、京东、亚马逊等网站发现,无理由退货,想说爱你不容易。

昨日下午,记者首先登录淘宝网,发现多数商品下方都多了一个绿色标识,上写着“7天退货”,点进去可以看到商家承诺:“消费者在签收货物后7天内,在不影响2次销售的前提下,都可以申请无理由的退换货。”

然而记者留意到,支持退货的“商品品类及退货条件”则被细分为百余种不同条例,而“不宜退货”条款因为界定不明也被商家灵活利用。以奶粉为例,淘宝上规定,只要商品“未拆封,原有包装完好无损”等,就支持退货。而京东则称“食品、保健食品类商品属于特殊商品,一经售出非质量问题概不退换货”;同时,亚马逊也表示母婴商品不享受“无理由退货”。

网站贴出支持“无理由退货”标识,但商家是否愿意了。3月14日,记者在淘宝某玩具店购买了2份同样的玩具,昨日下午,记者以“买重了”为理由询问是否能退,客服人员称“库存会乱,并会增加很多工作量”,并建议记者将玩具转手或送人,在记者多次询问后,客服人员终于同意。

市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既然《新消法》已经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而且不需要说明理由,除了新消法规定的4类商品外,商家就应该执行,不应以“库存会乱”等原因推诿,但同时,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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