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发布五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柳立国等14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显示,三年半时间内,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最终导致金额为926万多元的地沟油加工的劣质油脂流向食用油市场供人食用,金额为9065万多元的劣质油脂流入饲料、药品加工等企业。柳立国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最高检公诉厅副厅长聂建华要求检察机关,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从严适用刑番注重加大对危害食品犯罪分子的经济处罚力度。
聂建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多为常业犯、团伙犯,贪利性强。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屡教不改,应当注重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犯能力。
另外,食品安全犯罪多发也与监管人员包庇纵容有关。黎达文,作为广东东莞中堂镇食品药品监督站站长,受贿后在组织执法人员查处黑窝点过程中,给用亚硝酸钠、工业用盐加工病、死猪的商贩通风报信。云南省嵩明县质监局局长赛跃、副局长韩成武在发现某公司用于生产食用油脂的毛猪油两千多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却仅对591吨进行封存。受贿后又将处罚由141万多元减为20万元。最高检渎检厅副厅长关福金分析:
关福金: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多发高发,与一些部门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一些监管人员玩忽职守、包庇纵容有着较大关系。
最高检表示,将继续对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食品监管渎职犯罪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