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大恶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屡屡发生。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五个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指导性案例。
这批指导性案例涉及多个典型的法律适用问题,如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定性处理问题,生产、销售国家禁止食品使用物质行为的定性处理问题。最高检研究室主任陈国庆表示,案例的发布将指导检察机关正确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也将体现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惩办背后的食品监管渎职、受贿等职务犯罪的精神和要求。
最高检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案件1203件2638人、1502件3490人,批捕、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2975件4344人、4323件6631人。
最高检渎检厅副厅长关福金指出,当前食品安全犯罪易发多发,与一些部门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一些监管人员玩忽职守、包庇纵容有着较大关系。
据统计,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渎职犯罪362件531人。
在公布的指导性案例中,有两个案例均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食品监管渎职犯罪,处理结果上也都体现了从严惩处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