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观念的改变,人们选择在外吃年夜饭逐渐成为一种时尚,但记者近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法院采访时发现,许多消费者在餐馆吃年夜饭时,曾遭遇过如饭菜份量不足、质量不好或乱收费等消费陷阱,由此引发的"年夜饭"纠纷也逐渐增多。
在2012年春节前,消费者张某在宝安区某酒店预订一桌年夜饭,并交押金200元,当全家人高高兴兴去就餐时,酒店却不营业,无奈全家人只好到别处就餐。事后,张某拨打酒店电话,工作人员只是道歉却不愿退还200元押金。张某随向宝安区法院起诉,要求酒店退还押金、赔偿损失。最后经法院调解,酒店退还张某200元押金,并以餐券形式补偿消费者损失1000元,双方都表示满意。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消费合同纠纷案。结合往年年夜饭消费纠纷案件,宝安区人民法院办案的一线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时最好能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好已付款的性质,是定金、押金或订金。按有关法律,押金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义务。订金应理解为预付款的交付,不具备债的担保性质,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只需要返还收受的订金即可,无需双倍赔偿。交付订金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该法院法官告诉记者,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切实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应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注重资信查询。通过网络查询或实地查看等方式,查看餐馆的卫生许可证、餐饮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核查餐馆的资质和信誉情况。选择信誉度高、经营稳定的餐馆预定就餐,避免交完定金后商家倒闭、停业或发生矛盾纠纷后出现索赔无门的状况。
二是规范约定方式。避免以口头约定等简单方式预定年夜饭,应与餐馆签订一份书面合同,写明消费时间、所订桌位、消费价格、就餐环境、饭菜质量、服务质量、有无赠送物品或服务违约责任以及纠纷解决方式等事项。注意避免被餐馆菜名所误导,应尽量仔细询问饭菜的材料、规格和价格,索要和保存相关菜单,以防餐馆偷工减料。
三是明确约定内容。对能否自带酒水、有无最低消费、有无服务小费、消毒餐具是否另收费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尤其明确消费者所交押金是属于"定金"还是"订金"的法律性质,注意防范餐馆提供的格式合同中存在不公平的霸王条款,避免吃哑巴亏。
四是强化证据意识。注意保存合同、账单、发票等消费证据,保留与餐馆工作人员的交涉记录,可对饭菜进行照相或录下音频、视频等作为证据。必要时可采取公证等方式,由公证机关利用先进的电子设备固定证据,以便作为将来索赔的有利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