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山东省威海海域自1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13种渔具,浅海、滩涂等沿海开放式养殖水域也属禁止使用范围。
市渔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表示,元旦后,市渔政支队陆续对海上、滩涂、港口渔船携带、使用禁用渔具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制造、销售、使用禁用渔具的,将依据《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予以处理、处罚,并对使用禁用渔具的渔船,视情全部或部分扣除当年的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对携带禁用渔具的捕捞渔船,按使用禁用渔具进行处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