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家食品生产企业今年被罚68万元
记者近日从质监萧山分局了解到,今年,我区共立案查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案件56件,涉案企业43家,罚款68万元。涉案企业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外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等。其中,4家企业分别被立案处罚3次。另外,2家饮水企业因为情节严重,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分别是进化镇下章村的杭州青化山泉饮料厂,坎山镇凤升村的萧山白龙饮用水厂。
实物质量不合格占比最大
这43家涉案的食品生产企业,排名前三的分别是酱腌菜企业(11家),饮用水企业(5家),包括藕粉、芝麻糊、粥等方便食品企业(5家)。而56个案件中,排名前三的原因分别是,食品实物质量不合格(42件)、食品标签不符合规范(5件)和未经许可生产(4件)。
记者了解到,占比最大的食品实物质量不合格案件中,涉案企业还是在环境卫生和添加剂方面,出了问题。质监食品科科长告诉记者,今年查处的案件中,实物质量不合格主要是微生物超标和防腐剂超量。“微生物超标主要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等超标,微生物超标的产品主要集中在酱腌菜、饮用水和糕点生产企业中。”该科长说,“而防腐剂超量,就是指企业为了延长食品保质期,过量添加苯甲酸、山梨酸和脱氢乙酸等,主要集中在酱腌菜生产企业中。”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企业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在标签上标明食品添加剂、配料名称以及贮存条件、营养成分表等,甚至还有个别企业存在伪造生产日期等行为。这些企业也因此受罚。
名单通报抄送不享受政策扶持
除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企业处以罚款,质监萧山分局食品科科长告诉记者,目前,罗列所有涉案企业的名单已经向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通报,并抄送区府办、区食安办以及有关部门、相关镇街。
根据我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八个一律”的规定,今年,只要企业因为食品安全不合格而被立案处罚,一律没有资格申报各级品(名)牌等荣誉,质监部门也将不会出具企业上市、认证或者经营过程中需要开具的守法证明,此外,通报农业部门后,根据《2013年萧山区农业产业化财政有关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规定,因产品质量问题被政府部门通报的,这些企业也将不得享受有关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