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保健食品中添加"伟哥"
浙江莲都批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7件7人
法制网丽水莲都9月25日电(见习记者 王春 通讯员 连剑)为牟利,明知非法仍销售含有西地那非(伟哥)成份的男性保健食品,结果触犯刑律被追责。近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江某、许某、陈某、李某、徐某、季某、章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据查,江某、许某、陈某、李某、徐某、季某、章某等7人分别于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开始在丽水城区经营性保健用品店,因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店面大多选在居民小区的柴火间、车库里或街边不起眼的小店里,除经营各种性保健用品外,还销售各种添加有"伟哥"成份的男性保健食品药品等。
2013年9月5日,丽水市莲都区公安机关及工商部门对丽水城区的多家性保健品店进行联合检查时,当场查扣了江某、许某等7人销售的无批文批号的男性保健品共计20余种,包括"bangai(USA)"、"黑蚂蚁生精片"、"Vigour"等,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被查扣的性保健品中均含有西地那非(伟哥)成份,如使用不当,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属于有毒、有害食品。
据悉,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5月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在保健食品或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同时最高法针对此解释出台解读,明确规定在男性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伟哥"等禁用药物的,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