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病死猪,为牟取利益,以低价收购、屠宰、加工、出售,北京海淀法院今天(8日)对六名被告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案开庭审理。
法庭上,被告人吕永江供述,自2011年7月以来,低价收购病死猪,屠宰、加工成猪肉、猪头等猪产品,出售给其他被告人。
吕永江:毛猪一两块钱、两三块钱一斤。
公诉人:什么样的猪?
吕永江:猪场淘汰的那种,老弱病残。
这些病死猪产品经其他被告人贩卖、加工,在海淀区锦绣大地猪肉批发市场上出售,公诉机关认为,这些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构成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公诉人:六名被告人的法定刑均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法院择日宣判。(记者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