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晨报讯(通讯员张丽 记者李辉)出租房内非法使用工业用碱加工食用毛肚等食品近2000斤,待加工食品3000余斤,已加工成品100斤。近日,城关区检察院已将犯罪嫌疑人吕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向城关区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3月14日上午9时许,城关警方发现租住在红山根一村347号的河南农民吕某,有非法使用工业用碱加工食用毛肚、牛心管、牛筋的重大嫌疑。之后,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经侦队民警与城关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赶赴现场,经初步检测后,确定为有毒有害食品,当场查获工业用碱30斤、正在用工业用碱浸泡加工的毛肚1250斤、黄喉550斤、牛筋75斤;待加工的干货毛肚2580斤、黄喉640斤;包装成品的毛肚100斤,生产、销售金额56875元。据吕某交代,加工好的成品主要在绿色市场和张苏滩市场销售,干货主要从广河、临夏等地收购。
上述查获的食品,后经三部门检测鉴定,均含有氢氧化钠(工业用碱)和双氧水成分。根据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双氧水只能用于生牛乳保鲜和袋装豆腐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