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物价局局长罗家祥介绍,《试行办法》明确价格调节基金扶持项目的补贴方式为“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奖励补贴方式。“这一方式对完善和简化专项资金的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引导和带动产业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办法》中根据价格调节基金扶持项目的不同类别,将补贴标准分为三类。即平价商店项目、定点供穗生猪养殖基地项目以及农副产品冷藏储备流通设施建设项目等进行补贴。
罗家祥告诉记者:“平价商店项目拟设立平价商店年度发展奖励资金,对通过年度考核的平价商店以奖励的形式给予资金扶持。补贴根据平价商店面积大小给予1-10万元资金扶持;定点供穗生猪养殖基地项目将对各定点供穗生猪养殖基地达到年供穗生猪数量要求的,按每头15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每个定点供穗生猪养殖基地所获补贴总额最高可达500万元; 农副产品冷藏储备流通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利于调控价格、稳定市场的其他项目,实施‘以奖代补’的项目按不高于项目总投入1/3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可达300万元。”
同时还规定,每个项目单位一年内只能申报一个扶持项目,同一建设内容的项目接受各类财政资金补贴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投入资金的30%,接受各类财政资金补贴总额包括已收到的各类财政资金补贴及已申报未收到的各类财政资金补贴,避免了各类财政资金对同一项目的重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