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5月16日《西安日报》刊载的我省食品犯罪十大案例,不能不让人对触目惊心的犯罪事实感到震惊,不能不让人对犯罪分子的丧心病狂感到愤慨。为何掺杂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等有毒食品屡禁不绝,屡打不绝呢?笔者认为,就是没有做到对制售有毒食品“零容忍”!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重利之下必有狂徒。制售有毒食品的暴利,使一些人突破了做人的底线,为了追逐暴利,不惜干起了近似于谋财害命的勾当。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对制售有毒食品“零容忍”。
“零容忍”就是一旦发现没有宽宥!不能因是第一次,就教育教育罚款了事,而是不论次数多少,惩治决不留情。“零容忍”就是一旦发现,罚款罚到倾家荡产,处罚处到心惊胆战。非如此,不能震慑不法之徒。“零容忍”就是一旦发现,就要让他臭名昭彰,无颜见人,像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如果让每一个制售有毒食品者都能尝到倾家荡产、心惊胆战、臭名昭彰的恶果,试想,还有谁敢以身试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