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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板“食品法”超市过期货赖着不下架

时间:2013/5/17 10:50:01 来源:三秦都市报

叫板“食品法”,超市过期货耍赖不下架。2009年6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令规定:严禁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法者将处以2000-50000元罚款。然而,在这部法规实施即将満四周岁时,西安各大小超市却依然频频曝出过期食品……

一市民四个月“揪出”40多种过期食品

3月9日,西安市北关正街华润万家销售每盒定价13.5元、过期两个多月的“北方绿人五谷芝麻薏仁饼干”;3月20日,电子商城人人乐超市销售过期两个多月的“华美滋意浓吉利黄金酥”……从今年1月至今的4个多月时间里,家住西安市东郊的孙先生,一个人就从西安的大小超市里“揪出”40多种在售过期食品。

“只要是我看到的过期食品,我非得让它全部下架,不想让这些东西再祸害消费者……”说到自己逛超市“揪”过期食品的事,今年60多岁的孙先生显得很气愤。孙先生告诉记者,他这样做不图别的,就是想让“超期限”食品别再危害百姓。期间,被揪出问题的不少商家,都想给点钱私了,但他始终不给“问题商家”面子……

一袋大米商家竟然搞出两个“保质期”

我国首部《食品安全法》实施快四年了,难道还有超市叫板“下架令”公然销售过期食品?记者连续几日走访西安各大超市发现,“过期货耍赖不下架”现象依然存在。5月13日上午,在西安一位钟姓消费者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位于西安市八仙庵附近的“人人家超市”,在此处的大米销售区发现,北大荒集团生产的“北大荒绿野圆粒米”,产品外包装袋和封口处的合格证上,竟然出现12月和6月两个不同的保质期。另一种名叫“稻花香”的袋装大米,销售小票却变成散装“特价珍珠米”。

当日下午,在位于西安市西木头市的“双佳超市”,正在销售的十几盒过期食品——“德祥隆闻喜煮饼”,也被消费者和记者一起“揪”了出来。

买过期食品索赔在商家眼里竟成“敲诈”

“他们这样做是敲诈,你们应该好好管管。这伙人真是找打呢……”当“过期食品”被当场“揪出”后,面对工商执法人员,“双佳超市”的老板非但不思悔改,反而对消费者恶语相向,甚至认为自己是“受害者”。

记者采访了解到,当“过期食品”被查出后,百般抵赖、抢夺销毁证据,是“问题商家”对待此事惯用的伎俩,很少有人主动认错承担责任。今年1月23日,在西安市文景路“民生家乐超市”买到过期“绿叶牌烤鱼片”的一位消费者,现场取证保全证据时,竟然遭到超市工作人员的一顿暴打,购物小票和“问题食品”全部被抢……2011年9月12日,钟先生在沃尔玛骡马市店购买的“富宝牌开心果”被发现过期,在消费者和过期货尚未出店的情况下,商家也是死活不认账。

舍不得花钱雇人理货“指望”供货商

舍不得花钱雇人,理货“指望”供货商。各大超市之所以会频频出现过期食品,这样的原因几乎是所有超市的“通病”。

记者采访了解到,西安各大超市为了节约成本,不仅一再降低人员工资,而且用人数量也是少之甚少。记者在西木头市的“双佳超市”采访时看到,偌大的超市里,除了呆在收银台的老板夫妇,整个超市里只有一个女服务员前后忙活,而被消费者“揪”出的过期食品就在她的眼皮底下。低工资、低技能,最终导致超市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以致部分食品已经过期却被忽视。另外,一些大型超市在管理过期食品时,几乎全部依赖于在此处租赁柜台搞销售的供货商。

知情人士透露,因为超市和供货商是柜台租赁关系,超市虽定期“理货”检查食品,由于过于依赖供货商的自查,而供货商又过于依赖没有检货经验的临聘销售人员,完全脱节的管理又让一部分过期食品继续“赖”在了货架上。

超市卖过期食品供货商担责“买罚单”

记者采访获悉,西安因销售过期食品被查处的超市,许多竟然都是多次被处理过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第85条和96条规定,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法者不仅要被处以2000-50000元罚款,而且还要向消费者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重罚之下,各大超市缘何还不断曝出过期食品?

对此,有知情人士一语道破天机:针对过期食品的所有处罚,最终“埋单”的不是超市而是供货商。如此一来,表面上承担责任的“问题超市”,自然就无所顾忌了!据介绍,许多供货商为了能在各大超市立足,进店前都会被动接受超市方面“责任自负”的一个私下协议。双方约定,一旦所售货品在销售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责任都由供货方全部承担。

所以,每当有过期食品被查出来时,超市都会在第一时间将供货商“揪”过来处理问题,自己好像没事人似的。

倒查难下架过期货换个“生日”再来

据了解,超市因为有供货商担责而漠然对待过期食品,许多供货商也仅是“顶包”挨罚却不伤“元气”。而这一切皆缘于“属地执法”造成的“倒查难”问题。

西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执法人员坦言:遇到过期食品投诉,执法部门仅是对超市进行处罚,而许多过期食品的供货商因为不在属地管理,所以很难对其倒查追责。能做的也仅是给厂家所在地的管理部门发协查函,但收效甚微。由于管理脱节,一些下架的过期食品,在外面转一圈后换个“生日”就会再次上架销售。

西安市民孙先生今年5月9日在宝鸡惠林超市购买的“岐山晓营”过期挂面,其外包装上就同时出现2012年和2013年两个不同的“生日”。另有消费者购买的盒装紫阳天然富硒过期茶,其外包装标注的生产日期也发现明显涂改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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