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执行的地方标准多项指标低于国家标准一事,近期经媒体披露后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
日前,记者就标准问题采访国家卫生计生委,其明确表示,企业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其执行的地方标准不应与国家标准相矛盾,且相应国家标准公布实施之后,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卫生计生委:国标涵盖所有包装饮用水
饮用水、生活饮用水、包装饮用水、瓶装水、纯净水……在农夫山泉“标准门”中,多种水的标准“打架”让普通公众越看越糊涂。
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详细梳理了我国的饮用水管理框架。在我国,饮用水主要包括生活饮用水和包装饮用水。前者指供居民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对应的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即自来水标准)。包装饮用水则指的是采用瓶、桶包装的饮用水,对应的是《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
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出,《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适用于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矿物质水、其他天然饮用水、其他包装饮用水。农夫山泉在其包装上明确表示,其瓶装水属于饮用天然水,因此必须符合《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卫生计生委:国标实施后地标即行废止
在此次农夫山泉“标准门”中,农夫山泉所执行的浙江标准(DB33/383)在砷、镉等指标限值上均宽松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修改后的《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对于这样国标和地标矛盾并存,且地标宽松于国标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明确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但地方标准在相应国家标准公布实施之后,即行废止。
卫生计生委表示将加快清理各种标准
据了解,我国标准总体数量多,且标准间存在矛盾、交叉、重复,个别重要标准或重要指标缺失,部分标准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提高的问题。因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全面启动了近5000项食品安全类标准以及行业标准的清理工作,将于2013年底完成清理任务,于2015年底前完成现行食品标准整合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将加快包装饮用水标准的清理,对相关标准中的安全指标进行整合,及时制定包装饮用水通用标准。
农夫山泉“标准门”回顾
4月10日:农夫山泉被指执行较宽松的地方标准,有害物标准高出国标。
4月11日:农夫山泉反指媒体对其负面报道是“蓄意策划的,隐藏在幕后的就是国有控股饮用水企业华润怡宝”。
4月12日: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健康饮水专业委员会确认农夫山泉标准低不如自来水。
4月15日:《钱江晚报》引用浙江质监局的说法称“地方标准并不宽松”。对此,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健康饮水专业委员会发文指出,地方政府对农夫山泉有袒护作假之嫌。
4月17日:农夫山泉继续回避标准低,一日两度成被告。
本组稿件据《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