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各大餐馆的年夜饭预订更加火爆,有的餐馆可以说是“一座难求”。北京消费者梁女士向市消协反映,到某饭店订年夜饭包间的时候,被告知有“最低消费”1200元。昨天,北京市消协对此发表观点,认为餐饮此举涉嫌强制消费,容易造成铺张浪费。
消费者
为凑金额同样的菜点三份
消费者张先生称,一家主营南方菜品的餐馆最低消费要3000元,点来点去也凑不齐,最后,只能同样的鱼点了三份。记者调查发现,“最低消费”在本市餐饮界至少已存在十几年时间,多数餐馆的最低消费金额在800元到3000元之间,也有的豪华商务酒店,大包间的“最低消费”高达数千元至上万元。
其实,不只是在过年过节的时候,平常“最低消费”一样存在,多数出外就餐的消费者都遇到过类似事件。消费者王先生为了和朋友聚会在饭店订包间,结账的时候才被告知最低消费800元,而他只消费了670元。王先生说,服务员称反正都要交这么多钱,不如再点两个菜,实在吃不完可打包。无奈,只好又点了130元的菜品,直接打包带走。
北京市消协工作人员近日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向本市20家中高档饭店开展订餐调查发现,其中14家明确表示包间有最低消费,金额在800元至3000元,其中有的在人均300元的基础上,再加收10%的服务费。更有甚者称:“豪华包间最低消费16人,金额6000到8000元。”
市消协
餐馆最低消费应取消
“在全社会倡导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大环境下,餐馆、饭店顽固坚持设置最低消费,直接推升过度消费,助长了铺张浪费,不仅有悖于勤俭节约的道德要求,也不利于提倡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应该彻底取消。”昨天,北京市消协负责人说。
市消协认为,饭店餐厅“最低消费”的设置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强制性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第10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这意味着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消费数量、消费金额的权利。
北京市消协呼吁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价格主管部门干预并制止上述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希望餐饮行业组织、餐饮经营者能够积极作为,彻底取消餐馆设置的“最低消费”。
西城工商
规范餐馆经营避免浪费
年夜饭变成“年夜烦”,相信这是许多市民亲身经历。菜品质量下降、服务跟不上、合同约定不清、预约取消订金不退,再加上一些餐馆人为设置最低消费,种种的问题令人头疼不已。年夜饭究竟该怎么办?昨天下午,西城工商分局、西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联合西城区消费者协会、西城区饮食行业协会,召集辖区内100多家大餐馆,以舒心年夜饭为主题,对西城区餐饮行业进行工商行政指导。
西城工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工商部门结合以往消费者的实际案例和投诉热点,为餐饮企业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建议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提高服务质量,倡导绿色消费,避免浪费,在点菜过多的情况下,服务人员应主动提示消费者。
工商部门和消协提醒餐饮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服务应尽量采取书面形式的约定,推荐选用《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双方应仔细核对菜品清单和就餐细节,做到定位、定时和定价;餐饮商家应明确告知菜品内容和具体收费项目,做到明码标价;消费者也应妥善保管预订单据、发票等服务凭据,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据此调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 窦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