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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正式施行

时间:2013/1/10 11:31:47 来源:江西都市报

(记者 罗丽思)从1月1日起,《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正式施行,新标准在食品类别中删除了食盐,意味着不再允许食盐添加除碘之外的营养强化剂。

  据了解,食品营养强化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营养缺乏状况和营养需要,以及为弥补食品在常加工、储存时造成的营养素损失,在食品中选择性地加入一种或者多种微量营养素或其他营养物质。而今年正式开始施行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与旧标准对比,除增加营养强化的主要目的、使用营养强化剂的要求和可强化食品类别的选择要求外,还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结合标准的食品类别(名称),调整、合并部分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删除了部分不适宜强化的食品类别。

  其中,根据营养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居民食盐摄入量过高,同时我国高血压等慢性病的发病率有升高趋势,为配合国家的减盐行动,避免居民过多摄入食盐,新标准取消了食盐作为营养强化剂载体,这意味着不再允许食盐添加除碘之外的营养强化剂。同时,对于硒和锌也有新规定。其中,作为营养强化剂,硒只能添加在调制乳粉、大米、杂粮、面包、饼干及含乳饮料等8类食品中,而允许添加锌的食品则有调制乳粉、豆粉、小麦粉、杂粮粉、即食谷物、西式糕点、果冻等15类食品,在这些食品类别中没有食盐。

  昨日,记者走访市区内超市及卖场时发现,市场上已少有强化营养盐出售。在位于大南路的一家连锁超市内,记者看到卖盐的货架上只剩下原盐、低钠盐、海藻碘精制盐等出售,并未发现加硒盐、加锌盐。据超市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新标准,不允许食盐添加除碘之外的营养强化剂,因此已把不符合规定的食盐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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