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说食品都在保质期内,拖鞋不质保,电热水袋属于优惠商品,不质保,还没有购物小票。”昨天上午,周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周日晚上8点左右,她在北京华联超市和平路店购物时,刚好赶上了超市促销活动,但超市对促销商品不提供购物小票,这让周女士很疑惑:“要是产品出现什么问题该找谁呢?”
“会员消费者,消费68元以上可凭小票选购其他优惠商品。”北京华联超市和平路店的促销活动让周女士动了心,“我就买了一袋麦片、一双拖鞋,还有一个电热水袋。”周女士告诉记者,麦片和拖鞋不质保,她就不说什么了,“可电热水袋是要通电的,万一因为质量问题出点什么事,我没有任何凭证,怎么办?”
昨天下午,记者探访几个北京华联超市门店,发现都有这样的促销活动。“这个活动,合肥几家大的分店都在搞,但是我们和平路店最火爆,活动日期从11日到13日。”梁女士是和平路店会员中心负责退换货的工作人员,她告诉记者,换购小票他们要用来“对账”,所以不提供,但如果是大的电器,客户需要的话,他们可以补张票。
促销商品可以不提供购物凭据吗?昨天下午,记者咨询了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凯。
江凯表示,消费者在商场、超市购物付款后会从收款员处得到一张收款机打印的单子,俗称“购物小票”。“小票”上面印有商场名称、开票日期、所购货物名称、单价、数量及金额等项目。“购物小票”作为消费者购物和已付款的凭据,消费者有权保留,超市理应提供。江凯解释说:“消费凭据一定要有,购物小票是最常见的形式,没有小票也可提供其它凭据,超市不提供购物凭据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江凯提醒消费者,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一定要在购物后及时索取购物小票及发票等消费凭据。(杨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