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近段时间,一些不法商家在商品的包装上标注“特供”、“专供”的标识,提高产品的价格、提升产品的销量。11月1日,大方工商局在大方县西大街南段就查处了一名姓陈的经营户销售的标有“接待专用酒”的案件。
据介绍,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陈某的烟酒店内现查出3瓶500ml的白酒上,外包装与“贵州茅台酒”十分相似,只是把“贵州茅台酒”篡改成“接待专用酒”,致使消费者除了误认为该酒是国家的接待用酒外,一不小心还会误认为是贵州茅台酒。酒的包装上标注酒的产地名称等详细的说明,该酒系贵阳某某商贸公司经销,仁怀市茅台镇某某酒厂生产。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陈某销售的“接待用酒”,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对该批白酒进行查扣并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