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药监局日前出台了《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今后,所有尚未达到《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审核要求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在所在地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领取《餐饮服务备案登记证》。
《办法》规定,小型中餐制售的操作间面积原则上不小于6㎡。小饮品店应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面积不得小于2㎡。小吃店(含早餐、面条、馄饨、包子及麻辣烫、烧烤、酿皮等各类地方小吃)的操作间面积不得小于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