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山东举报食品安全犯罪最高奖30万

时间:2012/10/31 9:09:35 来源:中国食品报

    记者日前从山东公安部门获悉,《山东省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颁布实施。

    据了解,该《办法》适用于针对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食品进出口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举报。

    据了解,属于该《办法》规定奖励举报的范围包括:在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销售食用农产品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等伪劣食品的行为。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行为,均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举报。

    据介绍,举报内容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标准的,将依据举报时效、举报材料的详实程度,以及举报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对举报人进行奖励。举报奖励共分四个等级,最高可按涉案货值金额的8%—10%奖励举报人。

    该《办法》还规定,对举报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等人员,以及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的举报人员,将按举报奖励额度的上限进行奖励。每次举报奖励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


相关搜索: 山东 食品安全 举报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