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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中5被告违规使用添加剂生产豆芽 何以流入市场

时间:2012/10/19 11:56:43 来源:文汇报

    无根素、AB粉、福美双、防腐剂……餐桌上最普通不过的豆芽菜,其光纤亮丽的背后却是经过多重化学物质催化而成,长期食用将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今年以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审查起诉了5起违规使用添加剂生产豆芽的案件,几名犯罪嫌疑人在豆芽生长过程中添加了按规定不能添加的非食用化学物质。

    今年2月中旬,青浦区食安办等部门根据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横泾村内租用土地生产不合格豆芽。经区食安办等部门联合执法,在该处查获了大量尚未销售出去的添加化学物质的黄豆芽、绿豆芽。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后,移送青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7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对生产、销售“问题豆芽”的5名被告人纪某、王某、吴某、宋某、章某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纪某、王某、吴某、宋某、章某先后租借位于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横泾村附近的温室大棚生产黄豆芽和绿豆芽,几人为缩短生产周期、增加产量和有利于销售,先后在生产黄豆芽和绿豆芽的过程中添加“AB粉”(A粉含6-苄基腺嘌呤、B粉含赤霉素)、“无根豆芽素”(含4-氯苯氧乙酸钠等)、福美双等化学物质。国家相关法规明确规定,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等不得再作为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用加工助剂使用。

    根据被告人供述,该处每日生产豆芽26吨多,主要通过农贸批发市场销往上海各地,总销售额达人民币180万余元。5名被告人在青浦从事生产“问题豆芽”时间最短的5个月,最长的达6年。

    是食品还是农产品?监管有盲区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问题豆芽”从生产到端上市民餐桌,整个过程竟然存在着诸多“硬伤”。

    一根小小的豆芽,为何能违规生产6年多?记者调查发现,一方面是生产者认为在豆芽中添加化学物质系“行业规则”,法不责众;另一方面则是监管部门对豆芽属性的认识存在分歧,导致监管存在盲区。

    “豆芽按理说应该属于农产品,归口在农委下,并不属于我们的职责范围之内。”一位食安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此表示。然而记者向农业行政部门求证时,却遭遇了另外一种说法——豆芽并非初级农产品,是初级农产品的加工品,不应由农业行政部门负责监管。

    是食品?还是农产品?据记者了解,类似豆芽这般介于食品和农产品之间的临界产品并不在少数,由于其属性没有明确,监管依据究竟适用于《农产品质量法》还是《食品安全法》也无法确定,从而直接导致了各监管部门职责盲区的产生。

    监管主体有争论,检察官在办案时同样遭遇了难题。关于豆芽属性的规范性文件,能够查到的只有卫生部2004年发布的《卫生部关于制发豆芽不属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批复》(卫监督发[2004]212号)中认定“豆芽的制发属于种植生产过程,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调整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虽然卫生部表示豆芽制发并非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但也没有规定证明其属于农业生产活动。”

    整个区都找不到一台有效检测设备

    除了豆芽制发过程中的监管存在盲区,对违法添加物的源头监管也存在缺失。据几名被告人供述,他们能轻而易举地购买到AB粉、无根素等未经过农业部登记的化学添加助剂,这些添加剂均是通过网络查询到卖家,然后电话联系后委托快递送货上门。按照被告人提供的信息,记者上网搜索AB粉、无根素等化学添加助剂,发现有大量的销售信息。

    在青浦区查处的这5起案件中,几名被告人都曾表示自己每年都接受过相关部门的例行检测,但每次都能安全通过。对此,某区食品监管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抱怨:“我们根本不具备检测这些化学添加剂的能力,整个区都没有一台可以检测出这类物质的设备。每年的例行检测主要是检验一些直接有害的物质,‘问题豆芽’问题未能及时发现还是与我们的检测能力和设备有限有关。”

    这一说法也得到了检察机关的印证。检察机关在对案件调研中也发现,区(县)级食品监管部门承担了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绝大多数工作,但食品安全指标的检测是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一定的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区一级的行政部门现在的检测能力无法满足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问题豆芽’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必须有专业的检测机构的报告才行。但我们在对这5起案件中的豆芽进行检测时,找了许多家检测单位但都无法完成,最终还是交由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鉴定,对问题豆芽作了全面检测,才最终认定豆芽为不合格产品。”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

    检察机关在办理此案过程中,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分别向工商、农委及质检等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从今年2月底开始,市食安办下发了《关于迅速开展违法添加生产经营豆芽情况排查的通知》,并联合多部门开展豆芽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对全市17个区县的豆芽生产进行了排查,发现并取缔了29处无证照豆芽生产场所,并对全市5000余家(户)超市、卖场以及集贸市场内的豆芽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随后,市食安办召开了豆芽生产及监管等情况的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明确由市农委监管农户分散生产,市质检局监管工业化生产,对豆芽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和审查。为进一步规范豆芽工业化生产,上海市食药监局和市质监局起草形成了《工业化豆芽生产卫生规范》地方标准,目前正按有关程序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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