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东县工商局野三关工商所为加强辖区商场、超市等非餐饮类现场制售食品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现场制售食品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全面落实《湖北省工商系统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野三关工商所强力推进现场制售食品经营监管。
一是认真开展辖区从事现场制售食品经营主体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切实做到监管对象底数清,情况明,并逐户明确具体监管责任人。
二是对现场制售食品经营主体,依照《湖北省工商系统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条款规定,符合《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基本条件的,及时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定其经营散装食品或预包装食品销售。同时,建立健全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行为规范,将食品安全制度、承诺书、责任书、添加剂使用公示表等内容公示上墙;对不符合《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基本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针对大多数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无法提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样品卫生指标和添加剂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9月24日,巴东县工商局消保分局聘请湖北黄冈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联合野三关工商所对野三关、清太坪两镇28家现场制售食品经营户经营的食品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后,凭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办理证照手续。一旦检验不合格,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姚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