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屈宏伟)不少市民向记者反映,超市在打折销售的时候,经常把快要过期的临期食品和一般商品捆绑在一起“买一送一”,吃的时候才发现已过期。这个现象也引起市人大代表李咏霞的关注,她在今年市两会期间提交《关于设立“临期食品”销售专区的建议》。近期,市市场监管局就此建议作出专题回复。
食品距离过期时间多少天才算是“临期食品”?李咏霞建议,首先应对“临期食品”的概念进行统一界定。但是市市场监管局回复的只是“大部分超市的内部管理规定”,对于李咏霞所提出的“统一界定”,该局并未作明确答复,也未给出制定全市统一标准的时间表。如果对于“临期食品”的概念界定不清,其相关管理措施又将从何抓起?
如何才能让临期食品“见光”销售,而不是“隐藏”在打折商品里?李咏霞建议,商场所售食品快要过期时,应在“临期食品”销售专区中集中陈列、统一销售,销售员应作出必要的提醒。
市市场监管局的回复只是列举部分大型超市的个别行为,并未从制度设计的层面对“临期食品销售专区”给予明确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