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猪肉”一案有了新的进展,近日,8名销售、加工病死猪肉的犯罪嫌疑人被高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据了解,两名收购病死猪的嫌犯从前年便开始从事此项非法行为,至今收购的病死猪肉非此前公布的10余吨,而是约85吨。
两名江门鹤山的男子李某明、李某福从高明的养猪场购买病死猪,再卖给顺德的下家,用于加工肉丸或者腊肠。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李某明、李某福以及销售病死猪的上家、购买病死猪的下家等多名嫌疑人被警方抓获,共有8名犯罪嫌疑人被高明区检察院批捕。
从2010年6月起,李某明、李某福两人先后到鹤山市龙口镇、古劳镇及高明区杨和镇等地向养殖户派发名片,留下联系电话,称可以上门收购病死猪。有生意时,两人便驾驶着一辆白色五十铃货车到养殖场将病死猪拉走。
买回病死猪后,李某明、李某福两人再以每斤1.2元的价格,将病死猪卖给顺德人梁某棠等人。梁某棠将收购到的22吨病死猪屠宰成肉块,以每斤4.5-4.8元的价格卖给重庆人宋某全、李某芝和顺德人黄某华等人。宋某全、李某芝已将其中至少5000斤病死猪肉制成香肠,或绞碎出售;而黄某华则将收购的4000斤猪肉以每斤5-5.5元的价格转卖给程某仔,程某仔在自家加工厂将病死猪肉与正常猪肉混合,制成肉丸卖给小贩。省有关检测部门检验,警方在侦查时查获的6头病死猪都带有病毒。目前,其中8名犯罪嫌疑人因生产伪劣产品罪被批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