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讯 根据省工商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切实保障群众消费安全的通知》的要求,商河分局结合当地实际,迅速部署开展了农产品市场专项检查。针对当前农产品市场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立即开展了对辖区销售农产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商场和从事农产品批发、配送等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全面检查。一是严格监督农产品市场开办者依法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公示牌;登记入场农产品经营者;实行农产品经营者固定摊位、挂牌经营;与农产品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对上市农产品开展质量抽检,记录并公布检查结果,对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统一印制销售凭证;指导、督促农产品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记录等。二是严格监督农产品经营者依法建立和落实挂牌经营、进货台账、销售记录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等制度,规范农产品经营行为;三是严格监督从事农产品批发、配送等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如实记录农产品名称、数量、供货方(购货方)及其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四是对农产品市场开办单位和农产品经营者未按规定履行管理责任或者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以及从事农产品批发、配送等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的,要依法查处。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济南红盾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