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个把月来,江门蔬菜价格之高令人咋舌。按每公斤计,丝瓜10元以上,菜心8元以上,连一向最低价的通心菜也要7元以上……短期内不少蔬菜价格翻番,有人感叹活了大半辈子还没见过这么高的菜价。这一轮菜价暴涨,直接的原因大概是春淡季节还没过去,又遇上长时间的连场大暴雨;而从本质上看,这或许是长期以来很多地方抛弃农业、狂热追求工业化的必然结果。
改革开放以来,包括蔬菜在内的农产品价格涨幅很大,30多年来江门的粮食、肉类、禽蛋和蔬菜等价格分别上涨几倍到十几倍甚至更高。农产品价格的波动,既直接影响农民收入和生产积极性,又与城镇居民日常生活利益攸关。农产品价格暴涨必然明显影响中低收入者的生活,所以政府不敢掉以轻心。现在的问题是,农产品价格上涨带来的收益,绝大多数流向中间流通环节,生产者受益不多甚至基本没有得益。一方面城镇居民抱怨菜价过高,另一方面生产者哀叹菜贱伤农,这就是当前的突出矛盾。
从解放初期延续至今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对农业和农民是极不公平的,但各级政府却一直把农产品作为价格管理的重点,说到保持物价稳定,首先就是控制农产品价格。这对一些地方红头文件强调农业极端重要、领导高喊重视农业,无疑是辛辣的讽刺。如果不能通过价格杠杆以及其他措施有效改变农业的弱势地位,农业收益仍然过低甚至无利可图,怎能调动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农业又如何发展?
近几年农民收入快速增加,主要是来自农民“转业”即务工收入显著增加。2011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农林牧渔业经营收入3499元,仅占家庭现金收入的25.2%,增速只有3%,远比不上工资性收入增长12.9%,而农业经营收入在农民全部收入中的比重是不断下降的。以广东为例,在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的比重从1995年的26.4%,提高到2000年的37.3%、2010年的60.8%,但相同年份家庭农林牧渔业经营纯收入的比重,却从46.5%下降到37.9%和21.6%。
农业经营在农民家庭收入中的比重持续下降,原因虽然很多,但农产品价格长期严重偏离价值,肯定是重要影响因素。要解决经营农业不赚钱、不能脱贫致富的问题,必须下决心运用价格杠杆,让农产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并使涨价收益基本上流向生产者。只有使农民从事农业劳动的基本收入接近外出打工者,才有人愿意在农村种田,这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长远之道。
至于农产品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可以通过价格补贴的方式来消除。就江门来说,如果各级政府每年向近3万户低保家庭、7万多城乡低收入人口发放一定数额的价格补贴,就有可能换取全市农业的振兴和160多万农村人口增收,这是非常值得一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