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水明
近日,记者在暗访南京长虹大市场发现这里出售名叫肉宝王的违禁添加剂。据旁边某饭店厨师介绍,这种添加剂在红烧肉中使用,会让人吃上瘾,效果堪比罂粟壳,他们厨师不会吃。专家称肉宝王属于混合添加剂,直接食用对胃有损伤。(5月1日新华社)
“毒牛奶”、“毒胶囊”、“毒茶叶”“毒添加剂”…… 如果说人们从前对一些新名词还多少感到有些惊异,随着一起起丑闻曝光,人们心中更多的是对此感到无助和无奈——还有什么是可以放心吃的呢?下一个出问题的又会是谁?
不法企业为谋求利润最大化,铤而走险掺假制假售假的事层出不穷;而由于社会诚信机制缺失,行业自律机制缺失,公众监督机制缺失,使得市场调节机制失灵。更可怕的是,出了问题,痛定思痛、亡羊补牢,倒也能给公众一些信心。但遗憾的是,一桩桩丑闻被曝光后,公众看到的几乎是同样的演绎:监管部门“雷霆出击”,几个小企业、小角色被惩处;一阵风过后,类似的事件再卷土重来。正是由于监管者这种“不作为”、“慢作为”,导致了食品药品安全这个社会最基础的底线频繁失守。
公共治理是当前公共行政学术界最流行的理论之一。公共治理是指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及私人组织或公众等主体对社会公共事务共同进行协调式管理,共同谋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形式。食品药品安全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属于公共产品范畴。在当前行业信任危机、市场机制失灵、行政资源不足的风险高发期,有必要把公共治理理论导入食品药品监管,实现多元治理格局,重塑安全防线。
从法律层面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我国现有法规对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惩处力度极为有限。比如刑法修正案(八)在讨论阶段即有专家提出应追究药品监管者失职的责任,但这些意见却最终未在修正案中得以体现。这就造成了法律法规的置后为违法违规者预留下了逃避法律严厉处罚的漏洞和空档。在这一点上,有必要借鉴一下美国的做法。美国制药巨头辉瑞公司,因在营销过程中故意夸大药品适用范围曾被罚款23亿美元,让这家企业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极高的代价。
从标准层面加快对产品安全行业标准的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频出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权威的安全标准,即便是有,其标准也远低于发达国家。如在立顿事件中,茶叶中的农药残留量符合中国国标,但其中7种未被欧盟批准使用,1种超过欧盟限值,也就是说,立顿涉嫌在中欧设双重标准。国人的“抗毒”能力并不比外国人强,在安全标准上与国际接轨已刻不容缓。
从监管层面加重对政府职能部门和公职人员的处罚力度。现在,但凡遇到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之后,负有重大监管责任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公职人员,常常没有受到应有的追究和重罚,这不仅逃避了应有的法律追究和制裁,也使政府监管在“防火”之中疲于奔命地被动“救火”。也因此,常态、精细、长效科学的监管理念总是难以树立起来。所以,对负有重大监管责任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公职人员但凡出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就应该加大处罚的力度,让他们为自己的“不作为”“慢作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