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并下发《关于做好地沟油制生物柴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地沟油收集、清运、提取加工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制度,要求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配合做好生物柴油销售工作。《意见》将昆明市确定为云南省地沟油制生物柴油应用示范城市,要求指定一批市政、公交、大型国有生产用油单位为生物柴油示范应用单位。《意见》规定,各州(市)政府对地沟油收集、清运、提取加工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确定一个部门负责地沟油特许经营管理,通过招标确定特许经营资质企业。地沟油收集、清运、提取加工和销售统一由有特许经营资质的企业按照相关方案和标准实施。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的生产企业不得生产、经营食用油、饲料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