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桂林平乐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内各经营户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两户经营户经营的干红葡萄酒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询问当事人及提取相关物证,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认定当事人的行为侵犯他人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经批准后该局对其经营的16瓶红葡萄酒(价值3148元)依法采取了扣押措施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提升商标注册、管理、运用和保护的能力,提倡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