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关食用油掺假的新闻频见报端,随之而来的是,散装食用油要不要退出市场成了一个问题。
去年下半年,市商委、粮食局、工商局等组成的联合行动组,对我市38个区县的散装食用油进行了调研。
我市是否禁止销售散装食用油总算有了答案。昨天,记者从市商委粮油管理处获悉,我市近期内还不具备相关条件,暂不禁止销售散装食用油(简称“禁散”)。
重庆暂不禁售散装食用油
昨天下午3点半,张艳拎着一大袋从超市购买回来的调味品,回到餐馆。
张艳,上清寺一餐馆的老板。
她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餐馆每天购进的所有原材料都必须有销售清单,以便相关部门检查。”
记者发现,在该餐馆进门的左手边,一块面积近一平方米的公示栏上,张贴着这一个星期来进货的清单。
昨天购买的清单上显示:食用油、花椒、料酒、三线肉等等30多种。
像张艳一样,每天保存着销售清单的也有不少餐馆。
刘伟的餐馆在张艳的隔壁,他也保留着每天进货的各种凭证。
他告诉记者,去年相关部门对餐馆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其中检查内容就包括“地沟油”,现在进货都得保留清单,餐馆需要的食用油还得亲自去大超市购买,“一般还是散装食用油,但在大超市里购买还是有保障的。”
他称,以前有不法商贩将炼制出来的“地沟油”,销售给批发市场一些经销散装食用油的商户,最终走上餐桌,“那时我进的食用油没有凭证,心理慌得很”。
也就是从那时起,市场上,关于禁售散装食用油的风声四起。
是否会禁售散装食用油?
昨日,市商委粮油管理处副处长朱勋表示,“我市还不具备相关条件,暂不禁售散装食用油,再说,现在还没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散装食用油销售。”
朱勋还说,我市每年都会对散装食用油进行抽检,合格率都还比较高,总体质量较好。
记者了解到,去年下半年由市商委、粮食局、工商局等组成的联合行动组对我市38个区县的散装食用油销售点进行了200组抽样检查,合格率达90%以上。
散装油隐患在于无法追根溯源
去年9月份,公安部破获了一起地跨浙江、山东、河南等地的地沟油制售食用油案。而这些地沟油,多以散装油的形式流向了消费者餐桌。
上述朱勋指出,“由于散装油从生产到食用,中间要经过储运、分装、批发、销售、分送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存在人为混入其他油脂的可能性,并且由多个部门监管,真空地带比较多。”
市粮食集团红蜻蜓公司总经理王学庆一直在关注散装油的问题,他也一直在呼吁在我市禁售散装油。
昨日,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散装油在销售上确实存在较多问题:一是销售商不会索证索票,也不会做好进销台账登记;二是其销售的散装油缺乏规定标志,没有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分装日期、经销单位、地址等内容。一旦出现问题,往往无法追根溯源,损害各方利益。
据业内人士透露,在流通环节上,可能会存在某些不法商贩在散装油中混入潲水油,或是用价值较低的棕榈油等掺杂到价值较高的菜籽油中等情况,而有些散装油甚至根本达不到标准。
也就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北京、上海、西安等城市纷纷提出“禁散”号召,针对容器外包装上未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的散装食用油,责令下架停止销售,退出当地市场。
购买散装食用油最好到正规超市
王学庆表示,从发展情况来看,国内有部分城市禁止了来源不明散装食用油的销售,在全国禁售散装食用油只是时间问题,短期内,不能立即取缔,一步一步来总是可以的。
当记者告诉他,我市在短期内不会禁售散装食用油的时候。他笑了笑说:“我们会继续呼吁在我市禁售散装食用油。”
市商委粮油管理处副处长朱勋称,我市暂不禁售散装油,是因为我市一年食用油的用量在30万吨,近50%是散装食用油。大多是一些小餐饮企业在使用,在农村地区,散装油使用比例更高。如果短时间内全部取缔,对于消费群体和经营群体来说,有难度,但将在日常的生活中保证监管力度。
再说,还要考虑到包装油价格比散装油高,对于低收入或小型餐饮企业来说会增加生活或经营成本。以一个三口之家的食用油消耗为例,改食桶装油一个月会增加5~10元。
不过,他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散装食用油的时候,最好到正规超市购买,毕竟质量有保障,超市每天都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散装食用油的竞争力在于价格便宜。”上述总经理王学庆表示,市场上同质量的散装油与桶装油出厂价一样,桶装油所增加的包装桶成本,算起来每斤也只会增加1角钱,禁售散装油不会过多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西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专家阚建全表示,禁售散装油是整顿食用油市场的一项重要监管措施,但不能操之过急,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根据实际情况推进。 本报记者 黎胜斌
昨天,记者从市商委粮油管理处获悉,我市近期内还不具备相关条件,暂不禁止销售散装食用油(简称“禁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