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郭宁报道:今年,“向钱葱”的天价大葱、价格翻倍的大白菜让市民的“菜篮子”沉重不少,而推高菜价的一个根本原因是流通成本高企,其中包括摊位费。昨日,记者获悉,江西省出台规定,要把摊位费的标准降低,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农产品市场,可纳入地方政府定价目录,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以保本微利原则核定收费标准。
农产品进入农产品市场,都要收取进场费、摊位费等,一位商贩表示,摊位费占到菜价中的三成以上。如何将摊位费降下来,一直是难题,因为随着市场化的进程,农贸市场的权属日益复杂。以南昌市为例,全市农产品市场的性质及所属主要有几类:隶属于街道、区县,或改制企业原有厂房或地块出租,自己当“二房东”,或原区县工商、商贸系统改制管办脱钩的,或是私人、民营化的。各个农产品市场的摊位费不同,致各市场的菜价也有区别,摊位费在一定程度上推高菜价。
为减少流通环节的成本,降低菜价,江西省出台规定,加强对鲜活农产品市场进场费、摊位费等收费的管理,规范收费项目,实行收费公示,降低收费标准。对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农产品市场,可以按法定程序将有关收费纳入地方政府定价目录,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并依据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收费标准,严格外资对我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收购的安全审查工作,对于未通过安全审查的外资并购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省投资主管部门不予核准,省商务、省工商部门不予登记、注册。
此外,我省规定,对在产地已封铅加锁的运输鲜活农产品的集装箱或厢式货车,如运输产品符合规定,凭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相关产品证明,可不开箱验货检查,即可享受“绿色通道”运输政策。